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儘管福媽這幾年已經刻意行事低調、淡出江湖,
但還是不小心遭某醬油日報踢爆福媽以前是混黑道
不不,是黑白兩道
啊─啊──也不是───
是混法律系的事實!
不過話說回來,
福媽是真的有件黑白兩道的袍子(就是俗稱的律師袍),
還是全絲材質,
十年多來只送洗過一次呢。(噁~~~

其實福媽也不是故意要隱瞞自己的身分的。
只是福媽一直覺得自己在法律這塊專業的領域下的功夫不夠;
當初高考也是吊車尾擠進去的(講到這兒,一定要說:感謝主啦);
再加上法律嚴肅、枯燥且乏味的性質,
和福媽幽默、風趣又專愛搞笑的天性差距實在太大。
(呵呵,這樣自己誇自己,還挺不好意思的………
所以,當三年多前決定養福妹開始,
福媽我就奮不顧身義無反顧一馬當先頭也不回地,
辭去了原來在某間大型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律師工作,
專心在家相夫教狗兼照顧一干老人,
順便幫福爸的公司打打零工(好啦,我承認,一切都是偷懶的藉口啦!)
總之,日子就在福媽這樣混啊混啊混啊地過了三年。

約莫是從去年底開始吧,
福媽對於人生又有了一番新的領悟。
覺得再繼續這樣混下去也不是辦法,
而且說實在的,還挺無聊的。
所以當福爸的辦公室著手進行裝潢,
福媽也斷斷續續開始接些朋友介紹的零星的案子來辦。
當然這過程是倍極艱辛的(哎!心事誰人知啊~~),
畢竟福媽已經自廢武功三年多,
再加上三年多之前在某大事務所時,
雖不能謂是茶來伸手,飯來張口,
但好歹大小瑣事都有人代為打理,
我只要負責在文件上亂塗塗鴉就好了。
然而現在所有的大小事(甚至包括福妹的大小便),
都得要自己一手包辦,
箇中的滋味,
哎!豈是三言兩語所能道盡的哩!(所以那就甭說了吧!)

我想,凡是福媽的忠實讀者,
現在想必又要問:
福媽你拉拉雜雜說了一大堆,
到底又是所為何來?
嗯,這個問題問的好,
不過,難道福媽我就不能隨便發發牢騷,
偶爾抒發一下己懷哦?!
真是你的西瓜我的芭樂他的鳳梨的!!!!

好了好了,不鬧了,
事情是這樣子的──
福媽發現福家的網誌最近湧入的人潮日益增多,
初步的統計大概是每天在一萬人上下(我是用一擋百在算啦)。
這些讀者朋友們來自各個不同的階層,
有的是上班族,有的是學生,
當然其中也不乏菜籃族的一些媽媽們。
他們分別堅守在不同的崗位,
各自做著該做的事。
儘管每個人工作的屬性有差異,
但他們卻有一個共同的部分就是:
都嘛很閒!!(不是啦,我是說都很認真!!!)
其實不管你是做哪一行的,
只要你今天在這社會上生活、與人相處,
多多少少都會碰到一些法律問題的。
那如果碰到問題怎麼辦?
厚~~~~~~講那麼多了你們還不明白啊?!
如果碰到問題就趕緊找福媽啊!!!
不過或許有人會懷疑,
那……找福媽真的有用嗎?
拜託喔,你是頭腦壞去啊,
福媽我又不是神,找我有個屁用,
隨便說說你也在信喔!

好了好了,接下來真的不再鬧了!
福媽我很認真地想過,
想說這個國家這個社會栽培我到這麼大,
為這個社會盡一己之棉力也是應該的,
所以福媽我想開闢一個法律的專欄,
提供一些生活上可能會遇到的法律問題的資訊,
這樣以後來到福家小套房的各位,
出去外面就比較不會被人騙,
至少學會殺價是一定要的啦!!(哈哈!這跟法律好像沒什麼關係……)

由於福媽的法律專欄是開在福妹的幸福小套房裡,
福妹的小套房是歸在無名網誌的休閒娛樂類,
而小套房裡討論的又都是些養寵物的甘苦談之類的瑣事,
所以如果把法律的專欄放在這裡,
實在感覺有些突兀,不怎麼搭軋。
在福媽經過好幾個晝夜不吃不喝不拉不睡翻來覆去左思右想之後,
終於想出了一個變通的方法。
那就是:由袁福妹和她的朋友們來現身說法吧!
不過這法該怎麼說下去呢?
下一篇我再告訴你吧!

先預告一下,
福媽要跟大家哈拉的法律專欄取名叫做:「法律劇場」。
雖然現在一切仍是百廢待興,
但福媽我會盡力的,
敬請各位耐心期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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